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3级及以前研究生)》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4级研究生)》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医学部研究生部分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学校在当年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出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
3、研究生单项奖励(23级及之前入学适用),分为德育专项、智育专项、体育专项、美育专项、劳育专项。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4、素质能力类荣誉(24级及以后入学适用),主要授予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国际交流等素质能力提升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或存在先进表现的学生。
二、参评对象
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生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
三、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非全日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因个人违反实验室规定出现安全事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者,取消其本年度内参评资格;
7、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8、课题阶段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评审年度课题工作考核无不合格情况;
9、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10、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低于8分或者学年有3次8分以下(不包括8分),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
11、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24级及以后入学适用);
12、参评综合奖励,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量化积分按照核算规则核算后累加,再按照不同奖项对应比例进行折算。
四、参评说明
1、优秀研究生
硕士优秀研究生采用量化计算方式评审,不组织答辩。具体要求2023级及之前入学研究生参照《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3级及以前研究生)》、2024级研究生参照《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4级研究生)》的相关内容。
2、参评人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2024级研究生需满足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3、研究生单项奖励
设德、智、体、美、劳五类单项奖励,具体要求参照《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3级及以前研究生)》的相关内容。
4、素质能力类荣誉
设组织服务奖、创新创业奖、体育竞技奖、文化艺术奖、社会实践奖,具体要求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荣誉评选实施细则》《医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适用于2024级研究生)》的相关内容。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注:校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奖励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励可以兼评,各素质能力类荣誉可以兼评。
五、名额分配
学生类别(2023级及之前入学) | 单项奖励名额 |
硕士研究生 | 1 |
博士研究生 | 1 |
表1 研究生单项奖励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 优秀研究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 | 17 |
博士研究生 | 5 |
表2 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六、材料提交
1、线上申报对应奖项,将对应附件及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年级(学生类别) - 专业 - 姓名 - 申报奖项(如:2024级硕/博-生物医学工程-张三-素质类荣誉/单项奖励/优秀研究生)发送至邮箱medxsgz@dlut.edu.cn。
2、2024级研究生需同步在“智慧学工-荣誉称号”模块完成对应奖项的申报。
3、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申报提交截止时间:9月21日14:00 前。
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涉及奖项。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