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医学部2025年6月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2025年答辩的具体范围:
(1)2022级硕士研究生;
(2)以前年度入学的到期未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3)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申请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事项 | 执行人 | 具体方法 | 注意事项 | 6月批次 |
学术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提交 | 学位申请人 | (1)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情况; | 4月30日前 | |
学位申请 | 导师 | 导师审核: | 5月6日前 | |
学位申请单提交 | 学位申请人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 | 学位申请单提交后无法自行修改,请仔细检查基本信息及论文,确认无误后再上传。 | 5月7日前 |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 教务办 | 学院对学生上传到研究生系统中学位论文抽检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 | 学位申请单中上传的论文即为查重论文。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含20%)的硕士生,此次学位申请无效,需修改3个月后重新进行论文查重,第二次重复率检测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同时学院保留对其进行学位论文质量跟踪的权利。 | 5月8日 |
学位论文 |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院 | 1)学部确定抽检对象; 2)学位申请人系统上传盲审论文; 3)学部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 | 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盲审论文’,用于送审使用。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论文电子版保留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情况。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 | 5月9日 |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 | 教务办 | 1)研究生院及学院负责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 | 1)若两份评审结果中均不存在“不同意答辩”的:硕士生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送原评阅人再次评阅,两位评阅人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 5月10~28日 |
答辩申请及审批 | 学位申请人 |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 学生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硕士论文答辩情况表》中答辩前部分内容。 | 5月28~29日 |
答辩通知 | 学位申请人 | 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通知导师、学位申请人和答辩组委员,做好答辩准备。 | 1)学位申请人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送交秘书,由秘书发给委员提前审阅; | 5月30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答辩组成员 | 1、在答辩当天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1)学位论文纸质版5份;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1份;3)《论文评阅书》(外审+学院内审); | 6月4日 | |
答辩结束后上交材料 | 硕士生 | 将以下材料交到教务办: | 1、提交《硕士成绩单》时需修满全部学分; | 6月9~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