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现开展医学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的补充评定与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设置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博士卓越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名额 | 说明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 | 2022、2023级各1人 |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1 | |
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 2 | 不可与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
三、补充评审工作要求和原则
1、补充评选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均以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医学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为准。
2、本轮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新增名额,第一轮评审的公示结果保留,已在第一轮评审公示名单的学生无需再次参评。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名额为原有名额,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学生,可改评国家奖学金,如申报并获奖,则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空余名额顺次递补;如未申报或申报未获奖,则保留原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名额。
3、补充评审候选人的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与第一轮评审要求相统一(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允许前期未报名同学进行补充报名。
四、时间安排和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11月3日至11月5日11:00
2、学部评审阶段:11月5日至11月7日
3、学部初评名单公示阶段:11月7日至11月8日
4、答辩阶段:11月11日
5、答辩结果公示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五、评奖注意事项
1、个人需准备纸质版评奖材料1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xsgz@dlut.edu.cn,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硕士国奖/博士国奖/卓越奖学金/…)-医学部-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于11月5日10:00-11:00提交至厚坤楼C201,过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评审材料以优秀研究生评选上交的材料计算加权分数,可以补充提交在评选期内的材料。
3、学部将根据材料评分按获奖名额的150%-300%的比例组织终审答辩,以最终答辩结果排序。候选学生需准备3分钟ppt,内容要与评审要求相符。
4、研究生国奖统筹纳入到全校研究生奖励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六、材料申报要求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以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1/附件3);
2、信息汇总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1份)(附件2/附件4)
3、申请人申报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附件5);
4、除优秀研究生评选材料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者,应通过实名方式反馈至邮箱,评奖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申诉信箱:medxsgz@dlut.edu.cn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