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4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励的评定与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设置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4、博士卓越奖学金;
5、研究生专项突出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硕士国奖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
2、2024级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为申请制,名额由学校派发;
3、博士国奖、博士卓越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
4、专项突出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参评对象为:①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实践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4级新生);
②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1)要求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 称号或者申报且最终获得2024年优秀研究生称号。
(2)往年已经参评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员,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国奖资格。
(5)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的其他条件。
2、优秀推免生国奖
(1)基本条件: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2)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含)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
3、研究生专项突出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励”三类称号中的至少一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社会工作方面
①主要面向在各级研究生会、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在机关担任过学生助理(含红苗、兼职老师等)、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在服务学生上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研究生;
②所在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者,优先考虑。
(2)科技创新方面
主要考查非学术论文类、非专利类成果,主要面向在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主要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巨大推动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文体实践方面
①主要面向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及其组织工作方面表现优秀,在理论宣讲、各类社会实践、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②在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工作、“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计划”“走近名企”“创新创业行”系列实践、义务献血、研究生支教、研究生社会挂职等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优异,优先考虑;
③所参与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对我校研究生文体和实践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巨大推动作用者,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理论宣讲活动中受到重大表彰者,优先考虑。
(4)特殊说明
①同一评审年度内,专项国奖、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互不兼得。
②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专项国奖和专项卓越,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和专项卓越,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奖或专项卓越,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奖项。
③根据候选同学个人事迹材料和现场答辩表现,在充分考虑各专项获奖同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各类名额。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名额可以空缺。
四、名额分配
类别 | 名额 | 说明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 | 2022、2023级各1人 |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1 | |
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 1 | 定向申请 |
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 2 | 不可与博士国奖兼评 |
专项突出国奖 | 2(推荐名额) | 硕士1人,博士1人 |
五、时间安排和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 9 月 27日至 9 月 29日 12:00
2、学部评审阶段:9 月 29日至9月30日
3、学部初评名单公示阶段:9月30日至10月2日
4、答辩阶段:10月8日
5、答辩结果公示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生卓越奖学金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截止9月28日17:00。
六、评奖注意事项
1、个人需准备纸质版评奖材料2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xsgz@dlut.edu.cn,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硕士国奖/博士国奖/优秀推免国奖/卓越国奖/…)-医学部-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9月29日10:00-11:00提交至厚坤楼C201,过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评审材料以优秀研究生评选上交的材料计算加权分数,可以补充提交在评选期内的材料。
3、材料评审周期为当前学业阶段(或前一次获得国奖后)开始至2024年8月31日。
4、学部将根据材料评分按150%-300%的比例组织答辩,以最终答辩结果排序。候选学生需准备三分钟ppt,内容要与评审要求相符。
5、研究生国奖统筹纳入到全校研究生奖励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6、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步展开。
七、材料申报要求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附件1/附件3);
2、信息汇总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2份)(附件2/附件4)
3、申请人申报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附件5);
4、除优秀研究生评选材料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生卓越奖学金需上报材料:
1、《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3、各类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将“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励”证明放在第一页。
4、各类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7)。
八、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medxsgz@dlut.edu.cn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