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参现开展2023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励、专项奖励的评定与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设置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硕士国奖的评选范围为一、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
2、博士国奖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2020级、2021级、2022级博士研究生。
3、硕士专项奖学金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2021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和2022级直博生);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要求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 称号或者申报且最终获得2023年优秀研究生称号。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员,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国奖资格。
(4)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中的其他条件。
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1)本次硕士专项奖学金评审只进行排序,根据专项奖励名额,参考企业限定专业条件,按照奖学金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获得。如出现本次排序某专业人数不满足企业奖励名额时,将组织二次申报,二次申报不组织答辩,由评委根据申报人材料进行排序,二次排序结果自动排在本次专项排序之后。
(2)申请人需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中的其他条件。
四、名额分配
类别 |
名额 |
说明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1 |
|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1 |
|
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
只排序 |
五、时间安排和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 9 月 20日至 9 月 23日 23:00
2、学院评审阶段:9 月 23日至9月25日
3、学院初评名单公示阶段:9月25日至9月28日
4、答辩阶段:9月28日至9月29日。
5、答辩结果公示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六、评奖注意事项
1、个人需准备纸质版评奖材料2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xsgz@dlut.edu.cn,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硕士国奖/博士国奖/硕士专项/…)-学院-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提交至创新园大厦A1221最后一排从窗向外第二个工位。过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各科成绩完全按照个人系统、成绩单和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大类基础课的分数计算。
3、材料评审周期为当前学业阶段(或前一次获得国奖后)开始至2023年8月31日。
4、学部将根据材料评分按150%-300%的比例组织答辩,以最终答辩结果排序。候选学生需准备三分钟ppt,内容要与评审要求相符。
5、研究生国奖统筹纳入到全校研究生奖励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6、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后续将按学校要求展开。
七、材料申报要求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申请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专项奖学金申请表)(2份,单面打印);
2、个人信息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
3、个人成绩单(直接登录系统打印,不可更改);
4、个人培养计划;
5、英语免修者需在成绩单上注明否则按照无分计算;
6、各项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录用论文的首页(不要全文)及录用通知证明(导师签字原件),不同阶段论文计算时间节点以论文录用时间为准;
8、其他证明材料(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八、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medxsgz@dlut.edu.cn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