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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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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部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20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参现开展2023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励、专项奖励的评定与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设置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硕士国奖的评选范围为一、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

2、博士国奖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2020级、2021级、2022级博士研究生。

3、硕士专项奖学金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2021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和2022级直博生);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要求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 称号或者申报且最终获得2023年优秀研究生称号。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员,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国奖资格。

4)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中的其他条件。

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1)本次硕士专项奖学金评审只进行排序,根据专项奖励名额,参考企业限定专业条件,按照奖学金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获得。如出现本次排序某专业人数不满足企业奖励名额时,将组织二次申报,二次申报不组织答辩,由评委根据申报人材料进行排序,二次排序结果自动排在本次专项排序之后。

2)申请人需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医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中的其他条件。

四、名额分配

类别

名额

说明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只排序

五、时间安排和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 9 20日至 9 23 23:00

2、学院评审阶段:9 23日至925

3、学院初评名单公示阶段:925日至928

4、答辩阶段:928日至929日。

5、答辩结果公示阶段:108日至1010

六、评奖注意事项

1、个人需准备纸质版评奖材料2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xsgz@dlut.edu.cn,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硕士国奖/博士国奖/硕士专项/…-学院-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提交至创新园大厦A1221最后一排从窗向外第二个工位。过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各科成绩完全按照个人系统、成绩单和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大类基础课的分数计算。

3、材料评审周期为当前学业阶段(或前一次获得国奖后)开始至2023831日。

4、学部将根据材料评分按150%-300%的比例组织答辩,以最终答辩结果排序。候选学生需准备三分钟ppt,内容要与评审要求相符。

5、研究生国奖统筹纳入到全校研究生奖励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且不能兼报其他专项奖学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屈伯川奖学金专门奖励优秀研究生标兵,可以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6、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后续将按学校要求展开。

七、材料申报要求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申请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专项奖学金申请表)(2份,单面打印);

2、个人信息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

3、个人成绩单(直接登录系统打印,不可更改);

4、个人培养计划;

5、英语免修者需在成绩单上注明否则按照无分计算;

6、各项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录用论文的首页(不要全文)及录用通知证明(导师签字原件),不同阶段论文计算时间节点以论文录用时间为准;

8、其他证明材料(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八、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medxsgz@dlut.edu.cn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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