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EN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医学部2023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15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3年医学部研究生综合奖励的评定与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设置

1、优秀研究生(含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

2、研究生单项奖励;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含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

二、参评对象

1.优秀研究生、先进班集体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和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面向2020、2021级全日制博士生和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生);

3.研究生单项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面向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4.上述奖励申请人需符合评审细则(2023制定)中“一、评定基本原则”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一年级按硕士生参评。)

三、参评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硕士优秀研究生复评采用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现场答辩,申报者须认真准备个人事迹和科研相关材料。

(2)开题和中期检查结果纳入评价体系,其中优为90分,良为80分,中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者一票否决参评资格。

2.优秀研究生标兵

在优秀研究生评选结束后,将在已经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同学中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硕1博1),推荐到学校。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3、研究生单项奖

20级及之前博士参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三类单项奖励,名额共享。

21级及之后博士、硕士参评德、智、体、美、劳五类单项奖励,名额共享。

4、先进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参加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科研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获奖或论文;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无2次检查评分6分以下寝室。

5. 先进班集体标兵

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名额与先进班集体相同,直接推荐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参选先进班集体标兵。

四、名额分配

类别

名额

说明

优秀研究生(博士)

2


优秀研究生(硕士)

7

2021级3人,2022级4人

优秀研究生标兵(博士)推荐

1


优秀研究生标兵(硕士)推荐

1


单项奖励推荐

博士名额(2020级及以前博士名额)

1

学院组织评审,不可与优研兼评

单项奖励推荐

硕士名额(含22级直博、23级硕博连读)

1

学院组织评审,可与优研兼评

单项奖励推荐

博士名额(21、22级博士生,不含22直博和23硕博连读)

1

学院组织评审,可与优研兼评

先进班集体推荐

1

学院组织评审

研究生标兵班推荐

1

推荐先进班集体

五、时间安排和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 9月15日至9月17日 23:00

2、学院评审阶段:9月17日至9月18日

4、学院初评名单公示阶段:9月19日至9月21日

六、评奖注意事项

1、 个人需准备纸质版评奖材料2份(详见材料申报要求)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xsgz@dlut.edu.cn,邮件及材料名称以“奖励名称(优研/优干/硕士专项/…)-学院-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提交至创新园大厦A1221最后一排靠窗第二个工位处。过期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者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2、 各科成绩完全按照个人系统、成绩单和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和大类基础课的分数计算。

七、材料申报要求

2023年个人优秀奖励以及专项奖学金申请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个人申请表(2份,按要求打印(附表双面打印,其他页面单面打印));

2.附件4 医学部研究生各类称号评审基本能力自评表;

3.附件5 个人信息汇总表(务必标注出已录用或已发表SCI期刊中科院分区,国内期刊类别、会议论文类型或CCF分区以及排名和发表论文的作者顺序);

4.个人成绩单(直接登录系统打印,不可更改);

5.个人培养计划;

6. 英语免修者需在成绩单上注明否则按照无分计算;

7. 各项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8. 个人录用论文的首页(不要全文)及录用通知证明(导师签字原件),不同阶段论文计算时间节点以论文录用时间为准;

9. 其他证明材料(须有证明人签字,参加学生活动除外)。

八、评审工作监督投诉方式

在评审工作期间随时接受相关咨询,对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异议反映,必须实名制,且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将不予回复。

申诉信箱:medxsgz@dlut.edu.cn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篇: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医学部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