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类别或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二、 包含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
三、 专业设置简介
该专业培养具备生命科学、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及信息科学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医学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医学仪器以及其他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产业等部门从事研究、开发、教学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生物学、基础医学课程、解剖生理学、模拟与数字电子技术、生物医学传感器与测量技术、计算机原理及其在医学中应用、数字信号处理、医学信号处理、医学图像处理和通信技术。
该专业毕业生可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生物医学信息检测与处理和医疗仪器方面的教学、研究与开发工作,可在医疗机构从事大型医疗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也可以在电子技术、通信、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与制造工作。
该专业有权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四、 培养目标及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从事生物医学工程域及其它相关技术领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命科学(生物、医学)、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电子技术、信息检测与处理、计算机技术在医学和临床中的应用的基本训练,具有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研究和开发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达到的能力: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适应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领域广泛的工作范围;
2、掌握电子电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分析和设计医用电子设备的基本能力;
3、掌握信息获取与处理的基本理论和应用的一般方法,具有设计、集成、应用及计算机仿真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4、了解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5、了解医用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的理论前沿,具有研究、开发新系统、新技术的初步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四级考试;
8、计算机能力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计算机一、二级考试;
9、必须达到本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要求和各类学分要求。
五、 主干学科
1.生物医学工程
六、 课程体系及课程修读要求
主干课程:通识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物理);工程技术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电路、电路实验、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模拟电子线路、数字电路与系统、信号与系统、数据结构等);专业课程(基础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概论、医学基础、生物医学测量与仪器等)。
课程修读按知识层次的递进关系,分学期进行顺序修读。选择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学生,需完成自然科学基础、工程技术基础等类别相关或相近课程,对于课程名称、内容、学时、学分等不完全相同的课程,需要经专业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认定。对于有先修课程要求的课程,学生需完成先修课程并获得学分后,方可选修该课程,对于跨跃式选课、自修选课、免修课程等特殊情况,也须经专业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修读下一层次的课程。
七、 所含专业方向及特色
1. 医学信息处理
该专业方向旨在使学生掌握有关信息与信息处理的基本理论,学习数字信号处理、医学信号分析与处理、数字图像处理、医学成像与图像处理等现代信息处理技术,从而具有从事生物医学信息处理研究、应用和系统设计的能力。
2. 现代医疗仪器
该专业方向旨在使学生掌握现代医疗仪器的基本理论与设计方法,学习数字信号处理、数字图像处理、多媒体技术、生物医学测量与仪器、生物医学超声技术等,具备较强的现代医疗仪器的研究、设计和开发、应用的能力。
八、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
九、 学分学时汇总表
课 程 属 性 课 程 类 别 |
必修 |
选修 |
合计 |
|||||
课内学分 |
学 时 |
课内学分 |
学 时 |
学 分 |
比例% |
学 时 |
||
通识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类 |
10.5 |
168H |
|
|
42 |
24 |
652H+3W |
军事体育类 |
7.5 |
96H+3W |
|
|
||||
计算机基础类 |
2 |
36H |
|
|
||||
外语类 |
12 |
192H |
|
|
||||
导论类 |
2 |
32H |
|
|
||||
综合素质类 |
|
|
8 |
128H |
||||
专业基础课程 |
人文社科类 |
|
|
|
|
57.5 |
32.8 |
916H+3W |
自然科学类 |
30 |
496H |
|
|
||||
工程技术类 |
27.5 |
420H+3W |
|
|
||||
经济管理类 |
|
|
|
|
||||
艺术设计类 |
|
|
|
|
||||
专业课程 |
专业课程(含课程设计、实习或实践、毕业设计或论文等) |
60 |
592H+24.5W |
|
|
66.5 |
38 |
696H+24.5W |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
|
|
6.5 |
104H |
||||
个 性 课 程 |
|
|
5 |
80H |
5 |
2.9 |
80H |
|
第 二 课 堂 |
|
|
4 |
4W |
4 |
2.3 |
4W |
|
合 计 |
151.5 |
2032H+30.5W |
24 |
320H+4W |
175 |
100 |
2342H+34.5W |
(注:H——学时;W——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