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部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2024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所有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的管理规定(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部组织的考核。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学部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部组织的复试考核。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开展。
2.成立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部博士招生全过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信访等。
3.成立学部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负责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复试名单
经研究生院报名审核、医学部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内容
(一)外语加试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工作将于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线下笔试,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706.htm)。
(二)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均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1.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3日13:30开始,其他具体安排请关注QQ群通知。
2.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外语能力考核、PPT学术报告和面试问答三个环节。
(1)外语能力考核环节3分钟,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
(2)PPT学术报告环节7分钟,考生对硕士课题研究工作、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等内容进行汇报;
(3)面试问答环节10分钟,考核学生专业素质、创新思维等方面综合能力。
4.注意事项: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第一时间在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心理测评
所有报考医学部的博士考生请在12月5日9:00-11:00完成线上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12月4日11:00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扫描版至邮箱 medjwb@dlut.edu.cn,并于面试当天将纸质版交至工作人员。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注:文件命名:姓名+思政考核表;邮件命名:博士复试+姓名)
五、录取
1.依据招生计划类型分列排序(学术型科研博士、国际产学研用专项博士单列排序)。
2.报考同一导师同一计划类型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导师的名额分别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排序录取。学部将按照导师招生名额、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排序录取。
3.各类型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报考导师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考试方式中分别获得的名额进行录取。
4.本次博士复试考核不设定递补录取。若后期有招生名额,会开通第二批次报名工作,请本次未录取及未报名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相关报名信息。
5.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4年9月入学。
7.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招生计划
名额类型 | 学科 | 招生名额 |
学术型博士 083100/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 | 11(含科研博士专项1、国际产学研用专项1) |
专业型博士085409 (全日制) | 生物医学工程 | 7 |
专业型博士085409 (非全日制定向) | 生物医学工程 | 2 |
七、监督机制
申请人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向学部提出申诉,由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八、其他
1.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3.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 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12月4日前加入QQ群:562103931(加群申请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5.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本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411-84706656
监督邮箱:zhaoms@dlut.edu.cn
学部招生工作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605
联系邮箱:yinming@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