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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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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降档评审细则(试行)

2023-10-10

为真正调动起研究生的工作、学习热情,参照学校《硕士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特制定医学部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降档评审细则如下。

一、总则

本评审细则适用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一等奖助学金降二等奖助学金和二等奖助学金降三等奖助学金。

二、评定原则

(一)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1.凡享受一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排名居于学部全体硕士生的后 3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2.凡享受二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其排名居于学部全体硕士生的1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3.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可通过学部评奖系统添加个人综合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工作情况,过期视为认可和接受个人评定的所有数据。

(二)硕士三年级研究生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部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三、评审委员会及降档评审原则


1.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程负责奖助学金降档细则的修订、评定原则的解读及评定过程的监督,接受老师同学的意见反馈,全程受学部纪委的监督。

2.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个人填报数据对所有硕士研究生在校表现(含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社会工作)进行两次量化统计排序。

3.将硕士二年级所有人员按照重新排序后奖助学金等级在学部网站公3 日,如无异议将人选报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

    四、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降档量化标准

 

(一)量化计算

1.学习成绩

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的个人培养计划中已完成的全部基础课和必修课成绩计算。对于英语专业八级免修按 90 分计算,其他英语免修按 80 分计算,对于日语免修按 90 分计算。

2.科研工作

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大连理工大学,若为科研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工作单位必须为大连理工大学,且导师姓名必须出现在论文作者排序中。对于参评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或已经收到录用证明的论文,论文计分起止时间以录用时间为准,在投、在审论文不计分。

1)量化积分计算涵盖内容

对于已发表的论文,在上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发表论文首页(注明中科院分区或 CCF 分类以及论文录用时间);对于仅获得录用通知的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注明中科院分区或 CCF 分类)和录用通知复印件,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对于会议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如归属 CCF 会议需注明 CCF会议分类)和录用通知复印件,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对于参与撰写著作,需提供著作封皮,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对于专利和科研项目获奖,在提供市级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需由导师签字认可所涉及内容涵盖在硕士论文内。

2)量化积分的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仅采用量化计分方式进行,对科研成果按以下标准计入。

① 期刊论文量化分值:SCI 期刊按照中科院分区和中国计算机协会(CCF)推荐期刊标准计分,同一篇论文如两个标准都被采用,只按照最高分值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其中,一区期刊或 CCF 推荐 A 类期刊按 28 分计算,二区期刊或 CCF 推荐 B 类期刊按 14 分计算,三区期刊或 CCF 推荐 C 类期刊按 7 分计算,四区及其他 SCI 期刊按 4 分计算,学部认定的国内顶级期刊(见附录)计 10 分,其他 EI 及国内期刊计 2 分。计作者排序。

② 会议论文量化分值:按照中国计算机协会(CCF)推荐会议分类计分。其中,列为 A 类会议计 20 分,B 类会议 10 分,C 类会议(学部推荐 A 类会议(见附录))计 5 分,其他国际会议计 2 分,国内会议计 1 分。计作者排序。同一篇论文如会议采用并被期刊录用,只按照最高分值计算,成果分值不重复计算。

会议论文类型排序系数:长文系数为 1,短文及其他系数为 0.5

③ 专著量化分值:第一作者计 30 分。要求为公开正式出版的专著,且必须和本人科研内容相关有效,计作者排序,申报人姓名出现在前言或致谢中统一计 2 分。

④ 专利量化分值:国际专利 30 分,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 7 分,国内

其他授权专利 1 分(其他授权专利累计不超过 5 分),计作者排序。

⑤ 科研项目获奖量化分值:国家级 30 分,省级 8 分,市级 3 分,不记作者顺序,所有获奖者平分该项分值。

以上所有分值计算,当需参考作者排序系数时,只计算前三位作者顺序分值,计算时按照学生作者顺序排序计算,如本学科内有老师位于第一作者,学生顺序第一作者系数为 0.75,学生顺序第二作者系数为 0.25;如学生位于第一作者,学生顺序第一作者系数为 1,学生顺序第二作者系数为 0.25,学生顺序第三作者系数为 0;共同一作的所有作者(导师除外)平分该项分值,不计后续作者顺序。专著第四作者系数为 0.2

以上 ①-⑤项分值累计不超过 100 分。

计算方法:科研量化积分=(论文分值*作者系数+会议论文分值*作者系数*会议论文类型系数+著作分值*作者系数+专利分值*作者系数+科研获奖分值/作者人数+项目鉴定分值/作者人数)

3.个人综合表现

具体评分细则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试行)》

(二)评审结果产生办法

    1.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1 项的成绩平均分,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初评排序;

    2. 初评排序后,设定全部硕士生的后 40% 比例范畴,增加科研成果和个人综合表现分值(成绩平均分占总分值的 85%,科研量化积分占总分值10%,个人综合表现占总分值的 5%,进行综合成绩的区域复评排序;区域复评排序结果后 75%中的一等奖助学金硕士生,其奖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奖助学金。

    3. 初评排序后,设定全部硕士生的后 20% 比例范畴,增加科研成果和个人综合表现分值(成绩平均分占总分值的 85%,科研量化积分占总分值10%,个人综合表现占总分值的 5%,进行综合成绩的区域复评排序,区域复评排序结果后 50%中的二等奖助学金硕士生,其奖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奖助学金。

五、附加要求

    1. 提交的材料以规定截止时间为准,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者一律视为认可和接受个人评定的所有数据。

      2. 细则中要求含有证明材料的评分项,如果没有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一律算作无效评分项。

   3. 以上所有评比业绩均以研究生阶段所做工作为准。

   4.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拥有对以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5. 本办法从 2023 10 月起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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