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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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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比的通知

2024-08-29

医学部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部实际工作情况,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比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20212022级本科生。学籍异动学生在其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

三、评选组织

学部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部奖学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部奖学金评选细则的研究制定,学部活动、比赛、期刊、会议目录清单审议,学部奖学金推荐结果审议以及讨论和决议有关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日程安排

828日—91

通知及材料申报阶段

92日—93

材料审核

94日—95

审核材料公示(第一轮)

补充证明材料(不可增加项目)

96日—97

材料审核

98日后

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在学工系统内进行申请

五、评选原则

1.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各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受奖面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金额

受奖面

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00/

学生总数的5%

二等 500/

学生总数的15%

精神文明奖学金

400/

学生总数的10%

文体活动奖学金

400/

学生总数的6%

社会工作奖学金

400/

学生总数的6%

科技创新奖学金

400/

学生总数的4%

社会实践奖学金

400/

学生总数的4%

2.申报人须在评审年度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每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

3.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序,公布获奖人数的120%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待补考结束后,根据补考通过情况确定各单项奖学金的最终获奖人选。

六、评比方法

1.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成绩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9517点,未公布的成绩不再计入2023-2024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比范围。

2.其余单项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制,申报者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相关条款和积分要求填写附件3医学部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提交。

申请表上交截止时间为91日(周日)17:00,过期申报均不予受理。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方式为:申报奖学金名称+班级+姓名+申报总积分,过期上交材料均不予受理,各单项奖学金上交邮箱为:medxsgz@dlut.edu.cn(注:一封邮件只提交一个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如申请多个单项奖学金,需分别发送多封邮件至邮箱)

其中:

1)社会工作奖学金中,学部团委、学生会、班级内任职证明材料由学部统一出具,无需提交;暂定95日晚18:00于厚坤楼C204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打擂时间为3分钟,最终以“基础分值+打擂分值”相加确定最终得分。具体要求待后续公布。

2)精神文明奖学金中,民主评议得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待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评审组统一计算该部分得分;寝室卫生成绩无需填写,评审组后期统一导入计算。

3.材料一经上交,除评审单位主动要求情况外,参评学生不允许更改或替换材料,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根据受奖面的120%进行材料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进行网络申报。

七、其他

1.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电话:0411-84706603,邮箱:medxsgz@dlut.edu.cn,奖学金评审期间,工作电话和邮箱将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审期间学生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申诉及异议,评审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如发现参评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评奖学年和后一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2:医学部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补充细则

附件3:医学部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医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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