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部实际工作情况,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比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医学部2021、2022级本科生。学籍异动学生在其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学院和年级参评;延修生不参评、不计入评审基数。
二、评选内容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
三、评选组织
学部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部奖学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部奖学金评选细则的研究制定,学部活动、比赛、期刊、会议目录清单审议,学部奖学金推荐结果审议以及讨论和决议有关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日程安排
8月28日—9月1日 | 通知及材料申报阶段 |
9月2日—9月3日 | 材料审核 |
9月4日—9月5日 | 审核材料公示(第一轮) 补充证明材料(不可增加项目) |
9月6日—9月7日 | 材料审核 |
9月8日后 | 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在学工系统内进行申请 |
五、评选原则
1.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各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受奖面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奖励金额 | 受奖面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 10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5% |
二等 5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15% |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4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10%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4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6%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4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6%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4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4%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400元/人 | 学生总数的4% |
2.申报人须在评审年度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每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
3.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序,公布获奖人数的120%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待补考结束后,根据补考通过情况确定各单项奖学金的最终获奖人选。
六、评比方法
1.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成绩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9月5日17点,未公布的成绩不再计入2023-2024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比范围。
2.其余单项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制,申报者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相关条款和积分要求填写附件3:医学部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提交。
申请表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1日(周日)17:00,过期申报均不予受理。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方式为:申报奖学金名称+班级+姓名+申报总积分,过期上交材料均不予受理,各单项奖学金上交邮箱为:medxsgz@dlut.edu.cn。(注:一封邮件只提交一个单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如申请多个单项奖学金,需分别发送多封邮件至邮箱)
其中:
(1)社会工作奖学金中,学部团委、学生会、班级内任职证明材料由学部统一出具,无需提交;暂定9月5日晚18:00于厚坤楼C204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打擂时间为3分钟,最终以“基础分值+打擂分值”相加确定最终得分。具体要求待后续公布。
(2)精神文明奖学金中,民主评议得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待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评审组统一计算该部分得分;寝室卫生成绩无需填写,评审组后期统一导入计算。
3.材料一经上交,除评审单位主动要求情况外,参评学生不允许更改或替换材料,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根据受奖面的120%进行材料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进行网络申报。
七、其他
1.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电话:0411-84706603,邮箱:medxsgz@dlut.edu.cn,奖学金评审期间,工作电话和邮箱将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审期间学生的问题。对于学生的申诉及异议,评审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如发现参评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评奖学年和后一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2:医学部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补充细则
附件3:医学部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医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